第一條 服務承諾制是指各學院各科室根據工作職能要求,按照崗位職責、權限,對服務內容、辦事程序、辦理時限等相關具體事項作出公開承諾的制度。
第二條 服務承諾應當遵循依法、客觀、公開、公平、方便師生員工和來學院辦事人員的原則。
第三條 服務承諾內容包括:
(一)涉及本科室職責范圍的事項;
(二)涉及本科室管理服務人員具體職責范圍的事項。
第四條 各科室要按照服務承諾內容,結合工作實際,確定服務承諾的項目、必備手續、辦理程序、時限和服務標準。上級部門、學校作出的承諾,學院須遵照執行。
第五條 學院應向師生員工公示本單位的具體工作職能和服務事項。